防城港市物資供應總公司 職工債權第二次公示
防城港市物資供應總公司 職工債權第二次公示 (2022)
物資供應破管字第36號 防城港市物資供應總公司因資不抵債,防城港市中級人民法院于2022年1月20日作出(2022)桂06破申7號民事裁定書,裁定受理防城港市物資供應總公司破產清算案。防城港市中級人民法院于2022年1月25日作出(2022)桂06破7號決定書,指定廣西維冠律師事務所擔任管理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第四十八條的規定,對于債務人所欠職工的工資等不必申報,由管理人調查后予以公示。在職工債權第一次公示后,部分職工對第一次公示內容提出了異議。管理人認為部分職工提出的異議成立,現將職工債權的調整結果公布如下,作第二次公示:
詳見《防城港市物資供應總公司職工債權第二次公示清單》(附件1)。
相關人員對第二次公示內容仍有異議的,若相關人員對第二次公示內容有異議的,須在第一次公示之日(12月9日)起15日內,根據《企業破產法》第四十八條之規定,向防城港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債權確認訴訟,否則視為無異議。
特此公示。
防城港市物資供應總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說明:因債務人企業資料缺失,職工債權認定的原始數據來源于防城港市物資供應總公司法定代表人及托管單位防城港市興港企業管理有限責任公司,經管理人核對后作出認定。 附: 1.《防城港市物資供應總公司職工債權第二次公示清單》;
2.管理人聯系方式:防城港市港口區迎賓街28號逢時大廈B座9樓,何律師,13558002801【微信同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