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問:什么是集體勞動協議?
答:集體勞動協議是通過勞資各方對雇員工資、薪酬待遇、工作量、勞動時間、休息休假、勞動紀律的執行等問題進行集體協商,經半數以上的雇員同意后,由參與協商各方合法代表簽訂的書面協議。
第67問:集體勞動協議簽訂的意義有哪些?
答:具體而言,當勞動合同未就某些事項明確勞資雙方之間的權利和義務,或勞動合同被認定為部分無效時,可通過已經簽訂的集體勞動協議予以解決。也就是說集體勞動協議約定的內容對勞動合同內容具有保底的效力,在某些情況下還可以轉化為勞動合同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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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8問:集體勞動協議和勞動合同內容產生沖突如何處理?
答:集體勞動協議生效日前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的各方權利、義務低于集體勞動協議約定的,應根據集體勞動協議來履行。
第69問:企業被收購、并購后,如何履行集體勞動協議?
答:企業被收購、并購后,繼受的雇主和雇員代表組織有權根據法律規定就雇員雇用方案進行協商,雙方確定是選擇繼續履行原集體勞動協議還是對其進行修改、補充或重新簽訂新的集體勞動協議。
若因雇主停止經營活動造成集體勞動協議有效期結束的,則雇員的權利根據法律規定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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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0問:集體勞動協議無效時如何處理?
答:集體勞動協議因內容違反法律規定,簽訂協議的代表權限不符合法律要求的或不遵守集體勞動協議協商、簽訂的程序被人民法院宣布無效的,被宣布部分或全部無效的內容相對應的各方權利、義務根據法律規定和勞動合同中合法的內容進行處理。
【律師簡介】
張智丹律師精通越南語,被評選為廣西涉外法律服務律師人才庫成員;在重大涉越商事仲裁案件、疑難民商事爭議、對越投融資和涉越法律事務等專業領域,有著成熟的理論研究和豐富的實踐經驗。
張智丹律師服務過的重點客戶包括:駐越大使館以及建行胡志明分行、中能建集團、中檢認證集團廣西公司、寶龍達、波司登、遠景能源、奮達科技、綾致時裝、萬里石、兆馳股份等國內多家知名公司、上市公司。
主要著作:
1、參與編譯的《中越商事仲裁法律雙語匯編》于2020年7月正式出版;
2、《淺議越南合同中違約金最高上限的問題》;
3、《越南近三年重要法律制定、修訂情況匯總》;
4、《在越中資企業用工風險提示》系列文章;
5、《越南最新勞動法典必知300問》;
6、《越南律師行業的起源和發展》;
7、《越南海外維權 維冠以案說法》系列文章。